卖不合格饲料挨罚 告质监局越权无据 |
| |
作者姓名: | 李文东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承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摘 要: | 2002年2月5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送达承德县技术监督局,判决上诉人承德县牧工商服务公司败诉,维持一审判决,被告承德县技术监督局胜诉,至此,历经近一年的销售不合格饲料坑害鸡农的案件划上了句号。 此案的由来是这样的,2001年3月19日,承德县岔沟乡解营地养鸡专业户隋某写信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诉,称其养的蛋鸡喂了承德县牧工商服务公司送去的北京某公司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