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计量有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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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国琴.集贸计量有了《办法》[J].中国技术监督,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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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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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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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质检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制定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并以第17号局长令发布。 根据《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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