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下落不明 银行如何收回贷款本息 |
| |
引用本文: | 赖庆春. 借款人下落不明 银行如何收回贷款本息[J]. 银行家, 2012, 0(5): 112-114 |
| |
作者姓名: | 赖庆春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汇通支行 |
| |
摘 要: | 2012年1月19日,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诉讼程序后,工商银行长沙汇通支行(下文简称A支行)终于成功收回一起下落不明的借款人全部贷款本息28.5万元,并收回A支行垫付的诉讼费、公告费、评估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收回31万余元。这起成功收回不良贷款,并在支付所有费用后,还有盈余的典型案例,值得借鉴,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值得认真分析。
|
关 键 词: | 借款人 司法鉴定 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 银行 基准利率 不良贷款 最高法院 失踪人 评估机构 |
How Banks Recover the Loan Repayment When Borrower Is Missing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