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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作者单位:1.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摘    要: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2022年12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国务院办公厅  纳税人  期限  通知  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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