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2005年7月11日,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发2005]12号),要求各地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一、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重要性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中办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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