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会计准则下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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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明智.浅议新会计准则下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J].商业会计,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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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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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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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旧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核算与披露
(一)待摊费用的核算与披露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当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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