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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交通事故逃逸处罚问题
作者姓名:王慈竹  白云武
作者单位: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
摘    要: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不仅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妨碍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更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对于何种行为应当构成逃逸以及对逃逸行为的处罚问题,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内部还有不少争议。本文仅讨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与之配套的法律责任承担间存在的问题,即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问题。

关 键 词:行政机关内部  逃逸行为  事故受伤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  司法机关  履行职责  法律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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