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任期经济责任稽核中需注意纠正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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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时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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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南昌,33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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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先审后离,否则就失去了稽核意义".这种观点是符合行长任期经济责任稽核暂行规定,但笔者认为目前的条件尚不成熟,不宜过急地强调先审后离.原因有:一是领导干部虽然人走职免,但其在所在部门(单位),任职期间近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没有解脱,如果查出问题,仍可追究.二是稽核结果只是干部使用管理的参与依据,而非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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