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有制含义及其实现形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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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小桃,陈丽英.对公有制含义及其实现形式的思考[J].审计与理财,2005(6):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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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小桃 陈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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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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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但是多年来,对公有制含义及其实现形式的理解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方面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本来含义认识不清,另一方面是现阶段公有制的各种具体实现形式又比较混乱。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对所有制、股份制争论不休。只要弄清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本来含义,所有的争论都可以迎刃而解了。下面笔者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含义及其实现形式的理解谈些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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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现形式 含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 重要特征 所有制 股份制 认识 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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