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促进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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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京海发2009]10号),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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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学研合作 海淀区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科技园区建设 技术创新体系 产学研相结合 自主创新 企业集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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