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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对选民登记规定的完善
作者姓名:唐鸣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摘    要:<正>对于选民登记,原村委会组织法几乎没有规定,其中只有一条涉及这个问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这条规定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未能考虑到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人口的流动,农村户籍人口和农村居住人口越来越复杂的状况,以至不能很好地应对各地农村村委会选举选民登记中各式各样的问题。

关 键 词:村委会组织法  选民登记  修订  被选举权  户籍人口  村委会选举  农村  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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