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6年,国务院将龙州县列为国家重点扶贫县,到1992年底止,中央己安排各项扶贫专项贴息贷款2268万元,对龙州农民解决温饱问题发挥了重大作用。为了发挥信贷扶贫的作用,帮助当地农民尽快脱贫致富,这期间,龙州县支行积极配合政府等有关部门,参与支持扶贫工作,探索经济实体扶贫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七年时间,累计放出4611万元(其中收回再贷2343万元),共支持种、养、加工项目58个,扶贫贴息贷款的回收率都在90%以上,1990年达到99.26%,被总行评为全国信贷扶贫先进单位,1989年至1991年还连续获得广西区分行的表彰和奖励。1992年信贷扶贫资金回收率又创90.4%的好成绩,到现在止,扶贫信贷资金基本没有沉淀。最近,笔者对该县扶贫工作进行了调查,其主要经验做法很值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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