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一次性医疗废弃物买卖案件”谈工商部门与卫生、环保部门的职能管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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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军,王朝阳.从一起“一次性医疗废弃物买卖案件”谈工商部门与卫生、环保部门的职能管辖问题[J].工商行政管理,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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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军 王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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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安庆市工商局
(张建军),安徽省安庆市工商局(王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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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简介安徽省安庆市工商局2003年元月14日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安庆市卫生监督所以自己的名义与个体工商户“安庆市佳洋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厂签订协议,指定“佳洋为全市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定点单位,即全市医疗机构包括各大医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疗用品废弃物统一由“佳洋”回收处理。经调查,各医院及个体诊所以每斤0.35元、4.45元不等的价格将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物卖给“佳洋,现金当场收取。同时,市卫生监督所向“佳洋收取押金和管理费,并协议用于支付各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回收、消毒、毁形成本及年终考核奖金。现场检查时,发现“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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