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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摘    要:《粮食收购条例》力争护农保粮国务院日前发布实施的《粮食收购条例》规定,国家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制度,以保障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出售粮食,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得到适当的收益。定购粮食的收购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以下原则确定:①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参照市场粮价确定;②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不低于保护价确定。农民出售的余粮,按照市场价格收购,但是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应当按照保护价收购。《条例》规定,只有经县级粮食部门批准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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