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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摘    要: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关 键 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迁移  未抵扣进项税额  经营地点  纳税人资格  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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