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刍议
引用本文:包特力根白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刍议[J].中国渔业经济,2014(1):37-41.
作者姓名:包特力根白乙
作者单位: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基金项目:感谢本文匿名审稿人的宝贵建议,文责作者自负.
摘    要:渔业法是国家关于渔业领域的基本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大部分条文都是比较粗线条,已不适应渔业形式的变化,修正和增补其条款项内容显得越来越重要。基于国情渔情重构渔业法框架,写入渔业权和人渔权,明确渔业法的立法宗旨,廓清渔业相关基本概念,进而从事渔业法细化工作。这既是国外经验的启示,也是渔业法制走向健全的基础。

关 键 词:渔业法  渔业权  渔业生产者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