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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之我见
引用本文:许富志.当前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之我见[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1(2):71-74.
作者姓名:许富志
作者单位:农行南宁市江南支行
摘    要:所谓金融法规制度,这里指的就是在整个金融业经营及管理过程中,为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理,消除或减少腐败问题而制定的金融内部的法规制度。金融法规制度建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入而得到重视和日趋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了一系列以规范行为有关的政治纪律和工作制度,法规制度初步形成了从业务经营到行为管理拳管理新格局。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各金融机构对法规制度建设问题都比较重视,先后在人员管理、业务经营、行为规范以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相制定了许多制度规定,199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还发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对内部控制、监督的目标、原则、控制监督的要素及内容、基本要求等详细全面的规定,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员工的行为,为完善和健全金融法规制度、为提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打下良好和基础。二是法规制度的监督检查得到进一步加强。几年来,各级金融部门都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以及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检查,尤其是近年两年来开展的执法监察,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做出原因分析,对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金融法规制度的加强和改善。

关 键 词:金融业  法律法规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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