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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沭河”渠道清——高密市工商局查获冒牌“沭河”手扶拖拉机案记事
引用本文:赵勇,岳峰.为使“沭河”渠道清——高密市工商局查获冒牌“沭河”手扶拖拉机案记事[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2(9):37-37.
作者姓名:赵勇  岳峰
摘    要:日前,高密市工商局经检二队办公室接到了一个不是投诉的电话。电话一端,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个劲地感谢高密市工商局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利益。这是怎么回事?让我们把镜头拉回到5月份。

关 键 词:高密市  工商局  执法工作  企业利益  冒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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