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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价格工作如何履行“定规则、当裁判”职能
摘 要:
近年来,我们顺应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成绩。我们认为县级物价部门要履行好“定规则、当裁判”的职能,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围绕”,两个“面向”,一个“建设”。
关 键 词:
职能
县级价格工作
履行
县级物价部门
规则
地方经济发展
形势
裁判
成绩
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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