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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有企业经营者期权激励试行办法
摘    要:一、期股(权)激励的 适用范围、对象和主体 期股(权)激励适用于经改制的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以及国有独资企业。 对象主要是董事长和总裁、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董事长和经理各自承担的责任必须以契约形式明确规定。 负责对国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激励的是出资方;对国资授权经营公司所属国有独资企业董事长激励的是国资授权经营公司;对国有资产控股企业董事长激励的是股东会或出资方。对经理的激励主体是企业董事会。 二、期股股份的形成 及获取方式 期股股份的形成方式主要包括在企业改制的基础上,调整原有股本结构、股权转让、增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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