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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作者姓名:田淑华  伊虹
作者单位:辽东学院;
摘    要:对于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末时,若发票账单未到无法确定实际成本,期末应按照暂估价值先入账,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实际金额入账。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发票账单下月也不能到达的情况,如果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就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对于暂估入账的存货是否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未作明确规定。

关 键 词:入账  账单  税务处理  暂估  企业会计制度  汇算清缴  存货  企业所得税  发票  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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