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践“三个代表”的促进者 |
| |
引用本文: | 何小聪.做实践“三个代表”的促进者[J].广西审计,2002(1):4-4. |
| |
作者姓名: | 何小聪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区审计厅 副厅长南宁530022 |
| |
摘 要: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八十年历史经验的集中归纳和高度概括,是新世纪加强党的建设的行动纲领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做实践“三个代表”的促进者,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理应肩负的最基本责任和义务,作为审计机关,要履行这一责任,笔者认为:首先,当好实践“三个代表”的促进者,必须体现在思想认识上。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一定要站在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高度,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及其阐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意义,全面、…
|
关 键 词: | “三个代表” 审计部门 审计职能 市场经济秩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