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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呼唤法治精神
作者姓名:林宏丹
作者单位:中共泉州市委党校科社法学教研室,福建,泉州,362000
摘    要:和谐是指各个差异部分通过某些特定的调节方式使相互之间能够协调的良好状态。法律相对于其他实现社会管理的方式如道德、宗教等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全面性、程序性等优越性,这就决定了法律是社会管理方式的主导。由此实现社会和谐,保证社会有序运转,法治是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法治精神  基本价值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2-01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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