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 |
| |
引用本文: | 刘俊霞.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J].计划与市场,2001(5):11-13. |
| |
作者姓名: | 刘俊霞 |
| |
摘 要: | 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现状可概括为:“松监管,严管制”。在这里,“监管” 是指国家立法以及根据立法所建立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部门在社会保障费的收费、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营运以及退休金的发放等环节的监督与监管。“管制” 是指政府通过政策的制定和颁布对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营运、投资主体、投资方向等方面的监管限制。“松监管” 是指由于社会保障立法滞后,司法和行政部门缺乏法律依据的强制力,对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监管以及退休金的发放等环节的监督与监管力度非常有限。“严管制” …
|
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基金 监管模式 法律 微观层次 中观层次 宏观层次 托管人市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