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的几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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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永清.对内蒙古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的几点看法[J].北方经济,2007(3):14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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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永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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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0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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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简单地说就是政府使用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的,不以赢利为目的,面向社会、大众受益的固定资产项目。它包括:党政工团、人大政协、公检法司、人民团体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中心等;科教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消防设施、审判用房、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环境保护、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风沙治理等公用事业项目及其他公用事业项目。近年来,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我区地方经济的发展,政府投向社会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方面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兴建了一大批公益性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公共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但是,这些项目建设管理上基本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存在许多弊端,降低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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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项目建设管理 公益性项目 政府投资 管理方式 公益性建设项目 内蒙古 基本建设资金 公用事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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