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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不能全额折股的理由
引用本文:王军.净资产不能全额折股的理由[J].财会学习,2011(10):66-68.
作者姓名:王军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摘    要:PREFACE/前言《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净资产折股是股东的出资行为,其立法目的是让有限公司股东成为股份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只能以符合法定出资方式的资产出资,但《公司法》并没有明确在净资产折股中股东的出资方式是什么以及净资产能否全额折股?文章从分析净资产性质入手,通过对净资产折股进

关 键 词:出资方式  净资产  资产折股  公司法  资产额  资产总额  公司制企业  股份公司  实收股本  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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