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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与树相撞 受重伤谁人赔偿
引用本文:孙海营,窦娟.骑摩托与树相撞 受重伤谁人赔偿[J].道路交通管理,2009(7):72-72.
作者姓名:孙海营  窦娟
摘    要:2008年9月14日晚,北京董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和女儿行至通州区大庞村路段时,与一棵横卧在路面的大树发生碰撞,摩托车被当场绊倒。三人受伤。董某伤情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但由于路面上树木的所有权及管理权人互相推诿,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遂将北京市路政局通州公路分局、大树所有权人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村民委员会、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一处全部告上了法庭。

关 键 词:摩托车  相撞  赔偿  重伤  村民委员会  通州区  北京市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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