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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会计学会章程修正条款
摘    要:第三条;由本会会员两人介绍,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得为本会会员。凡本市有关会 计学术团体组织,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得为团体会员。第八条:5、有按期缴纳会费的义务,会员暂定每人壹元,团体会员酌收会费,上海市会计学会章程修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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