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安徽省农村实行联产责任制效果显著的事实,促使人们认真思考:人民公社的体制和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究竟有哪些缺陷和问题,要不要进行调整和改革?有一种意见认为,人民公社坚持了公有制,避免了两极分化,生产建设有所发展,集体有一定家底,初步解决了城乡人民的吃饭问题,这些是了不起的成绩,因而应该维护人民公社的体制,联产责任制已经把生产关系退够了,人民公社体制不需要进行改革。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不能成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无比的优越性,但人民公社化20多年带来的利益远没有达到人们的期望。现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分析,着重谈谈人民公社体制和生产关系具体形式的缺陷,以及继续深入进行调整和改革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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