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四落实”促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
| |
引用本文: | 卢家全,程振洋.吴兴“四落实”促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到位[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2):80-80. |
| |
作者姓名: | 卢家全 程振洋 |
| |
摘 要: | 浙江省湖州市工商局吴兴分局结合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面向基层,延伸监管触角,通过落实局、所、群众、经营者四方责任,促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一是落实分类指导责任。首先对食品安全监管指导责任进行分类.明确局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负直接指导责任的三级分类责任链。
|
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监管 工商所 吴兴 第一责任人 领导责任 工商局 湖州市 浙江省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