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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产监杯”全国房屋登记案例纠错活动参考答案
摘    要:赵甲、曹乙和孙丁是某市新民县新民村三户村民,按当地所在省有关规定三户各有一处达到用地指标的宅基地并相邻而居。赵甲于1995年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一间平房,领取了新民村1号宅基地证。2003年,赵甲将房屋出售给该市古铜县黄巷村村民钱丙,双方办理了土地变更登记。(1.宅基地房屋不能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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