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区森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成因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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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万春,郑学慧.大兴安岭林区森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成因及对策[J].林业经济,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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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万春 郑学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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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兴安岭林管局,黑龙江大兴安岭林管局 加格达奇市 165000,加格达奇市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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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1994年开始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至目前累计拖欠额已达4.22亿元,涉及职工14.6万人,涉及面超过75%,已构成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之一。拖欠成因:工资观念错位,企业产品滞销,无现金流入的销售,无经济效益的销售,再就业工程滞后等。主要对策:强化销售管理和资金管理,推进再就业工程,实施效益工资,辅之以配套的社会劳动保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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