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印发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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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全面落实十六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犤1998犦16号)和有关廉政法规,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总局党组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8月19日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细则》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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