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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央行剥离监管职能和其独立性
作者姓名:张群
摘    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就政府机构改革作出重大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剥离出来,由新成立的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承担,以增强央行的独立性,更好地担负起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使命。至此,央行的管理体制和基本职能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一、剥离央行银行监管职能是国际发展趋势 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在部分发达国家出现了银行监管职能与中央银行分离的新现象,北欧各国和加拿大率先分离了央行的监管职能。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后,将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出来,与原有的9个金融监管机构合并成立了独立于央行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负责对各领域金融机构的监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英国的此项改革在国际上产生了极大影响。随后,韩国、澳大利亚、卢森堡、匈牙利和日本进行了类似的改革。

关 键 词:监管职能 中央银行 货币政策 金融服务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银监会 合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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