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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的行政法效力及其赔偿问题(下)
作者姓名:王达 于静
作者单位:[1]最高人民法院 [2]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摘    要: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比较分析 当今世界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依其效力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归纳为契约登记制、权利登记制、托伦斯登记制三种类型。在此,对上述三种登记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剖析我国的登记制度。

关 键 词:不动产 赔偿问题 效力 行政法 物权法 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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