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以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为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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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一多,万泳延.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以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为个案[J].财经界,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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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一多 万泳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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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昆明,650031,昆明,6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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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最发达的新兴产业,也是一方人文和山水的形象品牌,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历史发展证明: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才会有生命力和吸引力,也才能有市场占有率。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家庭,各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文化,这些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就为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云南省更是民族众多,可以说是祖国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除汉族外,云南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1415.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3.43%。现在云南省有8个民族自治州,红河州就是成立于1957年11月18日的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而红河县则是红河州中哈尼族聚居的地方,拥有着丰富的自然、人文等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本文主要论述了红河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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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地区 旅游资源 开发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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