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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vs《馒头》的法律分析
摘    要:事件背景:胡戈引用陈凯歌《无极》中的一些片断做了一个幽默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通过互联网使“馒头”片成为近来中国网上最红的短片。短片中自称是某电视台法制节目的2005年终特别报道,片长约20分钟,以新闻纪录片的报道方式讲述了一起杀人案的侦破过程。在片中,倾城、昆仑等《无极》中的人物被冠以“服装模特”“城管队员”等身份,还穿插了“逃命牌运动鞋”“满神牌哩水”等广告,镜头也取自《无极》。柏林电影节期间,陈凯歌一句“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引出了胡戈和《无极>的“馒头案”,闹了个满城风雨,到目前看来尚无定论。“馒头”案即出,法律界也是随风而动,许多律师加入了讨论和评论,本刊节选了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的傅钢律师的一些精彩观点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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