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获住建部备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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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雨贤.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获住建部备案通过[J].广西电业,2013(Z1):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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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雨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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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文批准,将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并同意将《规范》中对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节能、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减少重复建设、建设节能型居住区、提升居住区用电质量等14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在广西实施。《规范》围绕着居住区节能和安全设置了第3.2.1条、第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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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住区 强制性条文 配电设施 建设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供配电 节能型 重复建设 工程建设 电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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