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获住建部备案通过
引用本文:毛雨贤.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获住建部备案通过[J].广西电业,2013(Z1):86-87.
作者姓名:毛雨贤
摘    要: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文批准,将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并同意将《规范》中对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节能、确保居民人身安全、减少重复建设、建设节能型居住区、提升居住区用电质量等14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在广西实施。《规范》围绕着居住区节能和安全设置了第3.2.1条、第3.2.3

关 键 词:居住区  强制性条文  配电设施  建设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  供配电  节能型  重复建设  工程建设  电网公司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