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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出口退税的申报手续及时间
引用本文:邓毅.小议出口退税的申报手续及时间[J].国际商务财会,2005(4).
作者姓名:邓毅
作者单位:广东风华进出口公司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4号)文中,有关1年之内的新办企业,在出口申报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点,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值得有关部门研究.根据该文件规定: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在90天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但文件又注明,对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新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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