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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的溯及力
引用本文:黄建男.论合同解除的溯及力[J].中国商办工业,2010(8):261-261.
作者姓名:黄建男
作者单位:河北省滦县响堂镇政府,河北唐山063000
摘    要: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溯及力,学界主要有直接效力说、间接效果说、清算关系说等几种观点。在非继续性合同,合同效力只能以溯及既往的方式消灭,合同向将来消灭没有任何意义。在长期购销这类继续性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是不可分的,而供方又只交付了部分标的物,那么,合同解除应有溯及力,因为不可分的标的物硬要一分为二,对双方当事人均无益处,这也是合同自身的性质使然。

关 键 词:合同解除  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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