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探索财政支持“三农”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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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决定自2004年起在我省率先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这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任务的战略性安排;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粮食生产的有力措施;是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步骤:是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为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省情,确定了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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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革试点 免征 税改 农业税 省情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国民收入分配 总体思路 途径 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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