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创建“再就业工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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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战宇峰.嘉荫创建“再就业工程林”[J].黑龙江劳动,2003(6):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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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战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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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嘉荫县把做好再就业工作同大力发展“民有林”结合起来,与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结合起来,与致富职工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践好“三个代表”结合起来,给每名下岗职工无偿划出50亩宜林荒山、荒地,作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林”,每年由政府提供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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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嘉荫县 “再就业工程林” 下岗职工 林业生产 最低生活保障 就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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