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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設立出納“补貼”或“獎金”制度
引用本文:言晉.不同意設立出納“补貼”或“獎金”制度[J].中国金融,1957(17).
作者姓名:言晉
摘    要:在“中国金融”第15期上,林在祿同志建议設立出納“补貼”或“獎金”制度,对出納人員每月發給津貼費3元或5元,或对不出差錯的同志按月或按季评發獎金。我不同意这个意見。首先,我認为这是一种消極的办法,它并不能防止或消灭差錯,相反的,由国家給错款的出納人員以津貼补助,还可能助长差錯的发生。其次,对出納人員每人每月發给3元或5元的津貼,如果就全国出納人员来計算,就会增加国家一笔很大的开支。目的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建設时期,需要积累大量的建設資金。这个办法是不符合增产节約的要求的,也是国家財力上所办不到的。再次,从我們出納人員来說,也不应該享受这种特殊待遇。如果对出納人員按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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