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议专款专用》的几点意见 |
| |
引用本文: | 李威.对《小议专款专用》的几点意见[J].上海会计,1992(9). |
| |
作者姓名: | 李威 |
| |
摘 要: | 读了《上海会计》1992年第2期卢毅力同志《小议专款专用》(以下简称《小议》)一文,对文中的有些观点不敢苟同,现与卢毅力同志商榷。 第一,《小议》一文说“事实已说明专款专用这一原则严重地束缚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我认为不然。正如《小议》一文所说专项资金是“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的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资金”。建立和筹集专项资金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行设备大修更新的需要,也是维护集体福利事业和职工个人福利待遇的需要,应该说专项资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