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保障国资安全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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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家林.立法是保障国资安全的关键[J].国有资产管理,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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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家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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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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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用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的范围、权限和责任,是最根本的。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同意国务院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直管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明确了。但是,对重要的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如何监督管理没有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民航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的关系如何处理现在也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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