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的几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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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承阳.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的几点意见[J].中国工会财会,2009(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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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承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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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柳河县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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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市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代收以来,市总工会与地:税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会经费收入,进一步推动了建会工作,切实增强了工会组织的维权实力,开创了工会财务工作的新局面。然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同一切新生事物一样,它的发展需要逐步完善。现结合我市一年来的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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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经费 税务机关 工会财务工作 通力合作 服务工作 经费收入 建会工作 工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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