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盐私运与私盐官营:清代陕西卤泊滩土盐驰禁之争及其与地方社会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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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蕊.官盐私运与私盐官营:清代陕西卤泊滩土盐驰禁之争及其与地方社会之关系[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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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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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西安,71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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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专项基金项目"近五百年来黄土高原环境扰动与社会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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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盐有课为官,无课为私.土盐由于自身特点,长期被政府排除在官盐序列之外.官盐在行销过程中受制于国家,使得土盐在价格、质量、易得性等方面获得比较优势,偶尔进阶官盐系统.卤泊滩土盐具备强大的生产潜力,因此,清代卤泊滩土盐弛禁之争一直存在.本文通过清代卤泊滩土盐弛禁之争,揭示出土盐官、私身份界定过程中,中央政府关注的是盐课征收;地方政府首先关注的是其自身考成,其次是辖区内资源有效利用及辖区内民众谋生渠道问题;普通民众关心的是自身利源利用与生活实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与民众之间通常只存在保证盐课收入为前提利益博弈,而缺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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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官盐 私盐 卤泊滩土盐 地方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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