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开泰案看清末学官的陋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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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支平.从王开泰案看清末学官的陋规[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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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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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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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州县学官,素有"冷宦"之称,俸禄微薄,收入来源有限,因此一直被人们视为"清贵"之地.纵观清代各级官员的法定俸禄收入,均属微薄,大部分官员的主要收入,大多依靠制度之外的陋规加派.清代中期及雍正年间,清政府虽然一度把各种陋规整理为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但是私下收取陋规的现象并不能得到十分有效的制止.到了清代后期,随着中央及地方财政危机的加深,各种陋规又有不断增长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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