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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日 财税[2006]107号)
摘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6)35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现对企业支付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关 键 词:政策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所得税  学生实习  报酬  企业  财政部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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