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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工商局推行工商行政指导的典型事例
摘    要:2008年6月20日,承德县工商局高寺台分局领导带两名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高寺台镇营房村后沟里一个“电碾子”正在建设中。该“电碾子”土法粉碎并磁选铁粉,耗费能源,污染环境,为国家明令禁止。他们通过调查,将投资人许连烽、李秀山约到分局。开始两人抵触情绪非常大,认为这个项目利润大,宁可交罚款也要干。贾国新等细致地和他们讲国家政策、社会危害、法律责任,帮助他分析无照经营的后果。两个投资人觉得人情入理,相信工商部门是为他们好,但又提出地买了,设备安装了,不干就得损失十几万元。分局领导建议他们改做矿石干选,即将低品位的铁矿石粉碎精选,并带二人到头沟镇北台村的矿石干选厂学习。许连峰和李秀山了解到矿石干选项目国家政策允许,当地又有充分的资源,产品有销路,价钱也合适,于是接受了工商部门的建议,将“电碾子”改建为干选场,办理了各种证照,经过半个多月的施工顺利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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